根据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精神,2017年11月区扶贫办与大洪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易地搬迁产业扶贫资金投资旅游产业合同书》,根据合同约定,旅业公司每年按7.5%的收益率支付易地搬迁贫困户受益资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因受疫情影响,依据有关文件精神,2021年投资收益率约定为5.45%,旅业公司现已将2021年上半年收益资金64855元划拨至扶贫办。扶贫办现按现存易地搬迁贫困人口进行资金到户到人分配(附易迁产业扶贫资金受益分配表)。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22-4832103(大洪山扶贫办);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扶贫办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