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勤俭过节、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或组织、参与、接受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娱乐消费、住宿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月饼、贺卡、购物卡、花卉、土特产等节礼;
4、严禁用公款旅游或用公款进行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6、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等;
8、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9、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0、严禁借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不得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各地各部门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在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的同时,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顶风违纪问题快查严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举报电话:0722-4832699 4833599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纪工委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