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 坟 公 告
因随州市大洪山长岗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还建房项目建设的需要,根据随州市大洪山长岗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大洪山建字第[2015]03号)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大洪山地字第[2015]01号),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决定对长岗镇熊氏祠村一组破屋脊周边一带土地实施征收。凡属该用地范围内的坟墓,需要限期搬迁,现就有关迁坟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四至界限:东至长灵路,南至破屋脊机耕路,西至涢水河边,北至滨河路。
二、搬迁时间
请上述范围内的所有坟主于2016年6月24日前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熊氏祠村委会办公室办理迁坟登记及补偿手续,并于2016年7月1日前自行搬迁,逾期未登记搬迁的,按无主坟处理。
三、迁坟补偿标准
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迁移坟墓的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座900元。
四、自公告之日起禁止在上述地域范围内葬坟。
五、登记地址:长岗镇熊氏祠村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长华
联系电话:15997919076
特此公告。
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