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通知精神,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纪律观念,做到令行禁止。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遵循“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和团年宴等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强化主体责任,真抓真管真担当。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把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作为重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又要挂帅出征,敢抓敢管,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从严执纪,紧盯“十个严禁”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要组织明察暗访,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用好责任追究这个利器,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廉洁自律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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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随州市纪委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