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随州市纪委文件
随纪发〔2015〕1号
转发《市环境办关于对“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纪工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纪委派出纪工委,市监察局派出监察分局,市纪委派驻纪检组:
现将《市环境办关于对“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随州市纪委
随州市监察局
2015年4月9日
市环境办关于对“不作为、
慢作为”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努力营造奋发有为的干事创业环境,依据《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湖北省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市环境办决定在全市开展“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监督检查,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在行政审批、行政服务、行政管理中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职责,细化监督检查内容。各管理机构、机关科室、服务窗口要制定工作流程,重点就行政审批环节、窗口服务环节、一线管理和执法环节,制定工作规范,以一定的形式进行公开承诺,并报市环境办备案。
二、监督检查方式
1.畅通投诉渠道。市环境办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监督窗口,派专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各单位也要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及时受理、处理公众投诉和举报。政务服务中心要督促窗口建立服务规范,并认真履行对窗口的监管职责。
2.建立与企业联系机制。会同经信部门和企业减负办,建立服务企业QQ群,及时收集企业关于发展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开展明察暗访。市环境办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发现“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线索,并严肃查处问责。各地各部门也要建立明察暗访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
4.建立监督评价问责机制。一是建立电子评价器评价机制,一次一评价。每个服务窗口设置电子评价器,服务对象在事项办毕后对审批、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实行台账管理。二是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评价机制,一月一评价。政务服务中心依据日常巡查及电子监察情况,每月对窗口进行考核评价,实行排序管理。三是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一年一评价。建立服务对象数据库,年底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对窗口审批、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进行排名。
三、问责方式和对象
1.问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调离现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违反党纪政纪的,依规依纪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问责对象: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政务服务中心对服务窗口监管不力的,还要追究政务服务中心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履行职责、切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作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上党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改进作风,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履职监督工作;党员干部要敢于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自觉改进作风。
2.严格执纪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要建立并落实问题清单制、整改销号制和责任追究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3.明确责任分工。各地各部门对市环境办交办或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处理;市环境办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处理情况进行再监督,确保监督问责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