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大洪山风景名胜区
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反腐倡廉公开承诺书
二〇一五年二月
承 诺 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廉洁从政行为,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特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带头落实“三严三实”。
二、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不在工作时间内“带彩”娱乐、上网聊天、看视频、网上购物;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在工作日中餐饮酒。
三、严格公车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公车,不公车私用,不出租、出借公车;按指定地点停放公务车辆。
四、严格公款使用。不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参加未经上级批准的考察活动,不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
五、不收受单位、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商业预付卡等。
六、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借提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
七、自觉教育和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及其身边工作人员,不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不当利益。
八、不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投标、预决算等市场经济活动。
九、带头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工作调动、提升晋级、乔迁、祝寿、升学、参军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参与直系亲属以外的婚丧等喜庆事宜。
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发放、领取已取消的奖项、津补贴;不报销不相干费用;不截留挪用财政资金、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