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随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
随洪安发[2014]5号
各局、办,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项目建设指挥部:
2014年10月15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随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随发〔2014〕12号,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市首个明确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规范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办法》的重大意义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抓好安全生产,重中之重在于责任的落实。制定实施《办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事故防范和责任考核机制的具体行动;是切实加强和创新安全监管工作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区正处在加速发展的爬坡期、生态建设的提升期,安全生产仍然处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殊时期,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实施《办法》对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佛教名山、养生天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准确把握《办法》的主要内
《办法》明确了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情形、监督检查措施等,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各单位要把《办法》作为党委(总支、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题学习,让《办法》的精神为各级领导干部所了解、所掌握,做到知责明责,加大宣贯力度、拓展宣贯广度、延伸宣贯深度,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深刻内涵,准确把握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在工作中得到全面的贯彻和有效落实。
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开展集中宣贯培训活动,把《办法》纳入到各类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将《办法》精神宣传到每位领导干部。
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全面保障《办法》的贯彻实施
各单位要按照《办法》有关规定,近期组织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专题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重点要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体系中,把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指标的重要内容,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安委会办公室要在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牵头、协调、指导、监督”作用,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要加强同纪检监察、组织、综治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年度述职、情况通报、工作约谈、安全生产问责、“一票否决”等制度执行到位。安委会将把各单位学习贯彻《办法》情况,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办法》的情况,请及时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
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