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宣贯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2024-04-12 10:25:53   来源:    点击:

  关于认真学习宣贯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随洪安发[2014] 6号

  各局、办,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项目建设指挥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现就开展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活动通知如下:

  一、充分了解新《安全生产法》公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安全生产法》是关系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性和基础性法律。《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和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迈向法治化的明显标志,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机制,对于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谋划,确保宣贯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广泛深入开展宣贯培训活动

  一是开展社会性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宣贯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要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活动纳入“六五”普法规划,开展新《安全生产法》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工作。

  二是抓好各级党政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要把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学习的主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切实增强党政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12月10日以前,要组织专题培训班,对全体安委会成员单位干部进行新《安全生产法》的培训,逐条、逐句讲解《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内容。培训结束后要进行严格考试,考试不合格的要重新培训,确保干部能够做到熟练掌握,正确适用。

  三是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新《安全生产法》从多个方面对企业的主体责任作出了新的规定,特别是大幅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各级安监部门要尽快将这些规定和要求传达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他们认真贯彻落实。要组织和督促企业分层次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自己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做到学法、知法、守法。

  三、扎实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一)做好相关配套制度的修订工作。各部门要对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现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凡是内容与新《安全生产法》相冲突的,必须尽快予以修改完善或者废止。同时,针对《安全生产法》新修改的内容,要结合实际,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或政策措施。

  (二)研究制定执法规范。要认真清理现有执法管理制度,强化执法计划管理,研究制定执法规范,完善执法程序及自由裁量标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确保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三)确保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和监管措施到位。新《安全生产法》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制度由“先证后岗”修改为“先岗后证”,将矿山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改为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部门要及时做好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工作,研究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工作衔接。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作用,确保行政审批调整后相关工作力度不减、水平不降、秩序不乱。

  (四)配合做好行政执法和事故追责有关工作。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完善了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履职方式的规定,将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为安全监管部门的法定执法方式。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落实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执法的制度,完善事故责任追究机制。

  (五)强化督促指导。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信息简报、调度例会、专项报告等方式,加强督促和指导,切实增强宣传贯彻工作的实效性。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对宣传贯彻工作进行检查。

  附:大洪山安监局关于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实施方案

  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12月8日



 

  大洪山安监局关于《安全生产法》宣贯实施方案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并抓紧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新《安全生产法》届时在我区得到有效实施,现就安监局宣贯工作提出下列方案:

  1、以区安办名义印发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通知,对各地宣贯工作提出要求;

  2、制定印发宣讲通稿,指导全区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工作;

  3、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进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相关调整和监管措施;

  4、在大洪山网站上开办宣传专栏,全面宣传新《安全生产法》;

  5、举办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项目建设指挥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

  6、购买安全生产法释义20本、购买50册安全生产法单行本,免费送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监系统全体干部,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7、将新安法企业版单行本,免费发放已登录“两化”体系信息系统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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