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政务公开
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机构说明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制定相关行政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2、编制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及财政预算计划,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对辖区内各基层组织机构的统一领导、管理、协调、指导和服务。
4、根据批准的《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各景区的详细规划,对风景区内新建、扩建和政建项目依法进行管理。
5、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负责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区交通、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负责辖区内各项社会和公共事业设施统筹协调配套发展。
6、发展旅游事业,组织旅游开发,兴办和管理风景区的社会事务和公益事业。
7、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风景名胜资源,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大洪山文物资源、生态资源和管理固定资产。
8、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9、负责景区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土地管理、食品卫生、商务、旅游和服务业管理。
10、负责辖区的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民政、科技、文化体育、农业、林业、粮食、水利、环保、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11、综合协调市直有关部门设在风景区机构的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或赋予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管委会设8个内设机构,即:管委会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局,监察局,宣传文化局(挂民族宗教事务局、文物管理所牌子),景区管理局(加挂发展改革局、规划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旅游局牌子),农村工作局(加挂民政局、综治维稳办公室、信访局、科技局、农业局、水利局牌子),社会发展局(加挂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商局牌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随县长岗镇人民政府与农村工作局一套班子,下设农机农技服务中心、计生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畜牧服务中心、水利水产服务中心、中心学校、卫生院、供电、传媒、粮食、供销、邮政、电信、食品等部门。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立。
2、直属事业单位
(1)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局(加挂经信局、审计局、商务局、统计局、物价局牌子),正科级。
(2)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林业局,正科级。
(3)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各胜区管委会接待办公室,正科级。
(4)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科级。
(5)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局,正科级。
3、垂直管理机构:国土分局(正科级)、公安分局(正科级)、交通分局(正科级)、司法分局(正科级)、森林公安分局(副科级)。
4、其他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加挂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牌子;设立长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派出机构。
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大力弘扬“解放思想、克难攻坚、以干求助、激情创业”的大洪山精神,进一步围绕“佛教名山、养生天堂”的发展定位,制定了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未来三年景区发展的总体规划,即通过2014至2016三年的努力,实现一般预算收入3000万元、累计固定资产投资20亿、游客100万人次。2014年主要的任务目标是:一般财政预算收入达到11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突破4亿元;接待游客25万人次以上。为完成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建设再突破。重点推进大慈恩寺三期、游客接待中心配套、内循环道路二期、景区景点建设完善及提档升级、大洪山长岗新区建设、旅游名镇提档升级、麻竹高速连接线、民生配套、大洪山品牌营销、景区林相改造等十大工程。
2、文化挖掘再提质。创新旅游宣传促销方式,紧密结合景区实际,精心做好整体形象包装,加大在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文化挖掘工作,深度彰显大洪山“佛教名山、养生天堂”的独特文化魅力和深厚底蕴,重点抓好“五个一”,即改编一辑歌、写好一套书、拍好一部电影、制作一部宣传片、筹备好一个大型会议。
3、资源保护再攻坚。在总体科学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寺庙保护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地段详细规划和重要节点规划,为景区开发建设明确方向,提供依据;加强保护区执法,严格控制非法入区人员,严厉打击各种盗采、盗猎、盗伐行为,最大限度减少资源破坏和火灾隐患;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在超前防范上下功夫,加大巡护密度,加强扑火技能培训,确保无森林火灾的发生;强化土地资源保护,科学合理利用土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4、发展环境再优化。奋力推进思想解放,使一切有利景区发展的要素得到充分聚集和激发;着力提升行政效能,使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使领导干部能够集中精力谋发展,为加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环境保障;大力弘扬新风正气;以优良的作风凝聚民心,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发展氛围,促进发展环境持续向好。
三、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201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71.8万元。
(二)201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71.8万元。
1、在职人员经费67.0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8.02%;
2、离退休人员经费42.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1.54%;
3、日常公用经费49.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3.31%;
4、公费医疗经费6.3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71%;
5、住房公积金经费5.1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37%。
四、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1);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见附件2);
3、“三公”经费情况表(见附件3)。
附件1:
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总表(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