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洪管办〔2011〕13号)关于印发《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夏
2024-04-12 10:25:13   来源:    点击:

  各局办、各单位: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景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为指导,通过采取单位(行业)自查、重点督查和联合整治的方式,全面推进景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提高辖区火灾防控能力,特别是夏季用火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杜绝电气火灾、用火不慎引发火灾,造成严重财产损失事件的发生,为景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景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领导,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成立以管委会副主任鲁正长为组长,安监局局长黄德全、公安分局副局长江兵为副组长,杜斌、王光斌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三、检查的范围、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的范围、重点

  1.人员密集场所:重要景区景点;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民工集体宿舍等。

  2.重要机构:党政机关,金融、通讯、电力等要害部门。

  3.火灾危险场所:建筑工地,“三合一”场所、村(居)民生活区等

  4.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经营、储存、使用场所。

  5.其它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

  (二)检查的内容

  1.检查各单位建筑物或场所的消防安全合法性。

  2.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运行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运行情况;检查各单位是否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

  4.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运行管理情况:防火分隔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设施、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情况;灭火器的配置和管理情况。

  5.消防安全疏散和火灾施救扑救条件:建筑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状况,疏散指示标志配置和完好情况;建筑间防火间距情况;建筑外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情况;特别是建筑外窗和安全出口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障碍物的清理情况。

  6.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管理情况:固定用火设施的检查、维护情况;临时动火的审批管理和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电器设备、电气线路的检修、管理情况;危险化学物品的依法储存、使用情况。

  7.“六小”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六小”场所内不准住人(需留守值班的不得超过1人);有人值班的场所要设置逃生出口;不准锁闭、封堵、占用安全通道和出口;确因需要设置厨房的应采用实体砖墙与其它场所隔开。

  8.检查各单位重点岗位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

  9.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检查的其它内容等。

  四、职责分工

  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由管委会统一领导。区直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实施本行业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相关各局、办具体分工如下:

  (一)区公安分局负责全区范围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协调、督促落实和检查,重点检查商场、市场、医院、敬老院、学校、幼儿园、加油(气)站、网吧等场所。

  (二)景区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景区景点、施建筑工程、旅游企业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农村工作局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居民点,医疗卫生机构,交通运输,供电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四)林业局负责林业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五)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矿山、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治理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 宣传发动阶段(7月18日前)

  及时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进行动员,传达市、区消防安全工作部署精神,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工作,使《消防法》知识、消防安全意识和“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主题深入人心,景区各单位采取张贴发放宣传单,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宣传活动、召开辖区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8日至7月22日)

  结合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防火检查和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要加强协调调度,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检查督促。

  (三)重点治理阶段(7月23日至7月28日)

  各局、各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分工,对督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一项一项分析,一项一项研究,能够当场改正的,要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措施、期限、资金和责任人。整改期间,要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坚决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公安分局要对本辖区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对严重的火灾隐患,管委会将采取现场办公、现场督导、现场查封等措施,强力整改,对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的,依法采取责令停止营业、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督促整改。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29日至7月31日)

  管委会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局、各单位冬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验收对全区夏防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火灾事故查处情况以及《大洪山风景名胜区2011年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检查验收结束后,将结果通报全区。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消防安全工作是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实施消防安全检查是政府部门重要职能之一。要深刻认识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景区建设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景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群众安居乐业。

  (二)履职尽责,规范执法

  检查组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点多、面广和对辖区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重点要加强对景区景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品,企事业单位、出租房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预防小隐患引发大事故、小场所发生群死群伤。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及火灾隐患,要依法发出法律文书,督促业务进行整改,切实做到“六个必须”,即:检查必须有记录,发现问题必须责令改正,到期必须按时进行复查,未改正必须依法实施处罚,处罚必须执行到位,案件办结必须建立档案。

  (三)加强宣传,夯实基础

  根据季节火灾形势以及辖区火灾特点,大力开展以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宣传教育,督促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主题词:消防工作 安全检查 实施方案

  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7月20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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