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洪管发〔2011〕6号)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
2024-04-12 10:25:13   来源:    点击: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更好地保护、开发和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推动大洪山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2010年度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状况报告如下:

  一、规划编制情况

  近年来,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共编制完成了九个规划。1992年由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院牵头,编制完成了《大洪山总体规划》,1993年湖北省建设厅邀请国内专家评审通过,1996年建设部以建城[1996]105号文件批准了《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总体规划中划入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面积305平方公里,由随州、钟祥、京山三部分组成,随州境内127平方公里;2002年4月湖北省计划委员会委托湖北大学、广州华侨大学制定了《湖北省明显陵——大洪山区域旅游综合开发规划》; 2002年,湖北大学旅游发展研究院和中南勘察设计院联合编制了《大洪山主峰(宝珠峰)景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大洪山主峰景区建设项目内容为:一个旅游集散中心,二个度假区,四个游览区,即:长岗镇旅游集散中心;绿水村田园度假区、白龙池山地野营度假区;宝珠峰游览区、洪山寺游览区、樵河古道游览区、两王洞游览区。2006年1月,城市规划设计院风景园林所编制完成了《大洪山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2006年8月,省建设厅组织专家组对该规划进行了评审;2007年4月,委托湖北省城市规划研究设计院划定了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随州部分核心景区,编制完成了《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专项保护规划》;6月下旬,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评审;2007年元月,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了《洪山寺游览区明清一条街规划设计》工作。2007年7月,湖北大学编制完成了《宝珠峰、白龙池、落湖、长岗门景区单体设计方案》,九月下旬在齐星湖会馆通过评审。2008年3月,完成了《大洪山风景区名胜区长岗集镇建设详细规划》,并完成了门景区、珍珠小区、供销小区、工商小区、河西小区等15公顷重点建设区域的修建设性详细规划。2009年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邀请清华大学古建筑专家王贵祥教授领衔设计了大洪山慈恩寺施工方案,并于9月30日通过了由省建设厅主持的方案评审。

  二、规划实施及资源保护情况

  (一)整合资源,理顺管理体制

  2005年4月,随州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了由市政府直接管辖的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并赋予县(市)级管理权,加大了对风景区资源的保护力度,实现了景区工作重心的整体转移。

  为理顺大洪山管理体制,市编委下发了《关于设立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曾都区长岗镇、曾都区林业局管理的大洪山林场白龙池分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大洪山度假村划归大洪山管委会管理。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建设与发展的会议纪要》及《关于理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理顺了管理体制,配备了相应工作人员,赋予了管理职能。

  (二)加强领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为加强对景区规划实施及资源保护工作的领导,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了景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管委会主任任组长,景区管理局、管委会办公室、林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我们对照规划,对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进行建设和管理。

  (三)提高认识,切实保护风景名胜资源

  几年来,大洪山党工委管委会遵循“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以资源保护为核心,科学规划为前提,正确处理好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与旅游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开发利用促发展,切实做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统一。禁止以任何名义或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及景区土地的行为;景区成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与各单位层层签订护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实行封山育林,执行“斧锯不上山,青枝不下山”的政策;调整景区农业产业结构,改变景区农民“靠山吃山”的传统观念,大力发展以圈养为主的家禽家畜养殖业;积极倡导景区居民改变传统的以薪柴为燃料的生活方式,代之以煤和燃气;关停了景区木材加工企业及采矿点。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下达了禁捕猎令;建立文物古迹专门档案,划定保护等级,拟定保护范围,确定保护责任人,并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对景区内部分文物古迹进行了修复。

  (四)强化景区管理,拆除违章建设

  近年来,我们对有碍观瞻、不符合规划的建筑设施进行拆除,重点是搬迁洪山寺农户30户,拆除了两王洞、筱泉洞、度假村、洪山寺周围违章建筑,拆迁面积达6000平方米,对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治理;完成了土门集镇改造工程。拆除危旧房屋50间,拆除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新建了居民楼,核心景区前沿亮点集镇的雏形已初步形成。启动了长岗镇楚天明星城镇创建工程。我们着力把长岗镇建设成为功能完善、特色鲜明、文明和谐的楚天明星城镇。一是加大规划管理力度。在集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完成镇区修建性详规。在功能上定位,在特点上定调,在建筑密度上定量。在规划管理上,做到三个坚决不批。即:不符合总体规划的坚决不批;不符合小区修建性详规的坚决不批;未完成单体图纸的坚决不批。2010年以来,对镇区实施了绿化、净化、亮化、硬化工程,拆除危旧建筑4000余平方米,改造路灯百余盏,种植行道树1500株,配置垃圾桶50余处,改造下水道300米,硬化人行道1500平方米,改造自来水管网1000米,新增绿化面积4000平方米,镇区新开工面积4500平方米,从而壮大了集镇规模,改善了景区形象。

  (五)多方筹措资金,完善景区基础设施

  近年来,管委会筹(融)资2亿元,改造和新修了68.4公里旅游公路和40公里通村公路;恢复了大洪山慈恩寺,建设了大洪山金顶和大悲阁,完善了配套设施;新建了落湖、筱泉湾广场、古银杏广场,包装改造了度假村、两王洞、筱泉洞、剑口、樵河古道等景点设施;开通了景区移动通信,基本实现了通信网络的全覆盖;改造了景区的电力设施和供水系统,新建了明清一条街、绿林山庄等接待设施;投资4000万元对大洪山游人集散中心长岗镇按照仿明清式进行了包装改造,总面积达40000平方米。包装改造了土门、庹家、欧家店等旅游集镇。

  为弘扬大洪山佛教文化,将大洪山建设成为湖北省佛教首山,大洪山管委会拟投资1.5亿恢复重建洪山寺上院——慈恩寺,建设了大洪山金顶和大悲阁,2011年5月底完工,5月31日举行了盛大的开光仪式。该建设项目被列为2010年随州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

  (六)规范设置标志标牌

  近年来,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完成了《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标识系统设置方案》,在核心景区及公路沿途完善设立各类标牌180个。其中:在景区前沿小集镇土门设立大型宣传牌3幅;在随州市区、洪山镇、三里岗镇等道路交通路口设立引导和指示标牌20个;在汉十、随岳高速公路均川出入口设立巨型宣传牌5个;在景区内循环公路设立安全警示标牌30个;在宾馆、招待所、商店等接待服务设施设立标牌10个;在景区景点游览设施设立标牌20个。取缔更换各类标牌25个。

  (七)强化了安全管理

  近年来,大洪山景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完善安全救助应急制度和措施。切实加强险要地段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景区道路危险地段设立防撞墙、防护栏、回车镜和警示牌,景区溶洞设立安全设施,洞内灯光进行了装点。加强景区车辆等交通游览设施安全管理。加强文物古迹的保护管理,对古塔古碑列入重点保护对象。建立了森林防火联防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管理法规和安全用电管理规定,按要求配足消防器材和火警通讯设施和器材。科学确定环境容量和游览路线,在节假日游客高峰期间,动员交警维持景区秩序,特别注意对游览活动的组织引导,确保游览安全。

  2010年,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共接待游客30万人次,其中五一黄金周接待人数1.5万人次,十一黄金周接待人数1.2万人次,由于

  景区正处于开发建设初期,接待量还没有出现超规划现象。

  (八)创建文明风景名胜区

  近年来,大洪山从整治景区容貌和环境卫生入手,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加强风景名胜区环境与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使各类自然景物、人文景物保存完好。加强垃圾等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教育景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引导游人文明游览,自觉维护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2009年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被列为全省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先进单位及文明风景旅游区;大洪山游人集散中心长岗镇被列为湖北省旅游名镇创建之列;核心景区所在的绿水村被纳入省旅游名村之列。

  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规划实施 资源保护 年度报告

  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8月18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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