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随州市委、市政府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工作部署和《随州市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随办发〔2011〕18号)、《随州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要求(以下简称“创模”),为加强我区创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为目标,以加快景区环境基础建设,强化环境管理,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开展创模工作为抓手,本着以人为本,既重过程又重实效的原则,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经济和低碳经济,按照管委会统一指导、部门各负其责、环保统一监管、公众广泛参与的原则,扎扎实实地开展创模活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及实施措施
(一)不折不扣地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大力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确保顺利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主要污染物 “十二五”及以后各个阶段的减排任务。
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从经济发展结构上实现减排。围绕旅游发展旅游观光农业,农家乐,农产品深加工,旅游中介组织,商贸流通、运输等产业。不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追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高度统一。
二是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和循环经济,依法强制推行清洁生产,从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上实现减排。推广有机种植,增施绿肥、农家肥、土杂肥等有机肥料;对农作物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农业的环保效益。
三是实施重点区域和行业综合整治,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从削减污染存量上实现减排。加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完成洪山坪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对洪山坪村生猪养殖小区等养殖场地进行整改,修整排污沟渠、修建化粪池、周边综合环境整治;推广“零排放”以及“猪—沼—果”等生态养殖典型模式。
四是加强景区资源保护,大力实施退耕还林,严格矿产品的开发,从生态自然修复、大气自然净化上实现减排。
(二)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认真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不折不扣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确保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规划环评执行率分别达到100%、90%、80%。
(三)严格环保执法。有针对性地、持久深入的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办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本区内近三年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以及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
(四)加大辖区水污染防治力度。狠抓饮用水源地村庄环境整治、退耕还林、生态修复和建设,严格把关项目的审批,从源头杜绝污染源的产生。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确保辖区饮用水源安全。
(五)加强旅游景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按照鄂西生态旅游圈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大景区资源保护力度,着力将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打造成“佛教名山,养生天堂”和国内一流的生态旅游景区。
(六)加大生态示范创建力度。全力将长岗镇打造成国家级生态镇。在长岗镇、绿水村、熊氏祠村分别被命名为生态乡镇(省级)和生态村(市级)的基础上,启动国家级生态镇、“绿色学校”和其他村生态村创建工作创建工作,力争实行辖区生态村全覆盖,把绿色生态创建推向一个崭新的阶段,从而进一步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
(七)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宣传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能力。在本辖区主要路口、广场等位置设立创建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市大型宣传牌。充分利用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公众了解我区环境状况和工作方向,使创模活动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关心环境,全民参与保护,积极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模范城市 创建 方案
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5月9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