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2)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把河流水质改善摆到更高的位置,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持续做好拦河坝拆除等相关工作,系统推进河流水质改善工作。
二、整改目标
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拦河坝拆除工作,推动境内河流水质持续改善、趋稳向好。
三、整改完成情况
我区污水全部接入了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无其他入河排污口。每月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对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偷排、超标排放行为。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向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722-4832198
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