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区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随州市仅创建省级及以上示范乡镇13个,占比不到30%;省级及以上示范县(市、区)数量为0。
二、整改目标
提升省级及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力争省级及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实现零的突破。
三、整改完成情况
大洪山所辖1镇9村中,长岗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镇”,9个村已获评省级生态村,已实现辖区国家级生态镇、省级生态村全覆盖。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向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722-4832198
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