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单位: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景区政治生态,根据省、市纪委监委要求,现就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当前正值各级领导班子集中换届的关键时期,加强作风建设、营造廉洁节日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至关重要。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节日期间尤其是换届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通过集体传达、专题会议、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要聚焦“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紧盯重点人员、关键环节,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加强换届风气教育,督促引导全区各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切实做到风清气正换届、文明廉洁过节。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到令行禁止、不触“红线”。节日期间,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公款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换届之机搞迎来送往、违规吃喝。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统筹防疫和发展、落实换届政策要求过程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纪检监察工委将在“两节”及换届期间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严肃执纪问责,狠刹明目张胆、顶风违纪行为,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生顶风违纪、“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纪检监察工委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