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洪山网讯 12月28日,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召开景区中心集镇禁鞭及集镇亮化工作会,将全面启动景区中心集镇长岗镇禁鞭工作及镇区路灯提档升级工作。
会议现场(一)
景区管委会主任黄荆主持会议并讲话,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加勇、杜丹分别就禁鞭工作及集镇亮化工作作报告。长岗镇、珍珠泉村、楚北大酒店等单位负责人分别与管委会签订禁鞭工作责任状并作表态发言。
签订责任状
黄荆表示,集镇亮化和镇区禁鞭工作,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是景区当前推进的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是构建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中国梦的具体举措,必将推动景区更好更快发展,推进民生幸福指数提升。
会议现场(二)
黄荆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实施“禁鞭”是公共安全的必要保障,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现实需要,更是推进景区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景区“禁鞭”工作的重要性,确保“禁鞭”工作取得实效。二要加强宣传,丰富措施。各部门要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做文章,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广泛宣传;学校要做好教师干部职工和广大学生家长的禁鞭工作;长岗镇和村两委要通过多种形式做到宣传到户;各单位要充分做好行业内职工、干部的禁鞭宣传工作;餐饮企业要明确告之办理宴席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等等,真正把禁鞭工作宣传到位。三要强化责任,加强配合。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严格执行包保责任制,明确时间节点,坚决打好镇区“禁鞭”工作攻坚战。公安分局要找准执法依据,对燃放烟花禁鞭区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安监局要依法查处禁鞭区内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综合执法局要加大镇区巡查力度,配合查处街面上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供销社不得在镇区“禁鞭”范围内设点批发销售烟花爆竹;财政、国土、交通、宣传、医疗、学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和包保范围负责烟花爆竹的相关管理工作;长岗镇、村两委要引导和督促本村居民遵守规定;各企业要配合做好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禁鞭要求的行为;区纪工委要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区工作进度的单位,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贺晓利)。
会议现场(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