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洪山加大力度宣传普及新《环保法》
中国大洪山网讯 我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学习、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日前,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开展了新《环境保护法》集中宣传活动。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在景区人流量较大镇区街头设立宣传台,为过往群众发放了新环保法宣传资料,并细心为大家讲解有关环保知识。为使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更加全面深刻的理解新法,工作人员还深入到企业,向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发放新《环境保护法》手册和政策解读宣传材料,并向他们详细介绍了新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等,倡导他们要认真学习新法,在依法依规抓好企业生产经营的同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杜绝违法排污行为。
据了解,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立法理念、监管制度、信息公开、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新的严格规定,对政府和企业的环保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一是惩罚严重,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规定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许多新的更加严厉的惩处措施。。二是责任明确,新的环保法对政府的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级政府把环境保护和环保目标考核列入社会发展的规划。并首次提及,面对重大的环境违法事件,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环保部门等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引咎辞职”,这就意味着为环境违法问题买单的不仅仅是违法企业。三是公众参与,新《环境保护法》规定各级环保机关在审批建设项目时,都要进行网络公示,让公众享有基本的知情权。另外,新的环境保护法把保障公众的健康写入了环保法总则的第一条,把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和6月5日是环境日分别作为单独一条写入环保法。
新环保法的实施,对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胡云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