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使用公车扫墓的通知
清明节将至,根据市委、市政府《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管理,防止公车私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扫墓祭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车私用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722—4833599,15272877489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纪工委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监察局
2013年4月2日
24小时服务:张经理
关于严禁使用公车扫墓的通知
清明节将至,根据市委、市政府《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管理,防止公车私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扫墓祭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车私用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722—4833599,15272877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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