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洪山中心学校2013年中考优录工作开始启动
中国大洪山网讯 近日从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中心学校获悉,我市2013年中考招生优录办法出台,继续对部分考生给予中考加分,具体加分办法与去年保持一致。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有加分资格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此项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向长岗中心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到5月10日结束。
办法规定,参加省(市)级中学生运动会,获得个人项目一、二、三名者,中考总分每人分别加20、15、10分;集体项目前一、二、三名的队员,中考总分每人分别加15、10、5分。参加市级中学生运动会,获得个人项目前一、二、三名者,中考总分分别加15、10、5分;获得集体项目前一、二、三名的队员,中考总分每人分别加8、5、2分。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黄鹤美育节,文艺节目获得个人表演一、二、三等奖者,中考总分每人分别加20、15、10分;获得集体表演一、二、三等奖的学生,中考总分每人分别加15、10、5分。参加黄鹤美育节录相送评节目获奖者和美术作品送评获奖者中考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简称“NOC活动”)复赛作品获得省级NOC活动一、二、三等奖的,中考总分每人分别加15、10、5分;获省级中小学电脑制作作品一、二、三等奖者,中考总分每人分别加15、10、5分;参加全省中小学电脑机器人竞赛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者,中考总分每人分别加15、10、5分。
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子女,父母均为农民户口的农村独生儿子、“双女户”女孩,四级以上肢残考生以及少数民族考生,中考总分加5分。父母均为农民户口的农村独生女儿,中考总分加10分。烈士子女中考总分加20分。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中考总分加10分。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中考总分加2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中考总分加10分。(孛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