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洪山蝉联“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称号
中国大洪山网讯 日前,记者从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获悉,2009-2011年度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名单公布,大洪山榜上有名。这也是大洪山连续两届蝉联“湖北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称号。
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由省文明办、省建设厅和省旅游局联合发起,自2005年开始评选,每三年评定一次,代表着湖北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的最高荣誉。2008年,大洪山获得了“首届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荣誉称号。
2008年以来,大洪山并没有躺在荣誉榜上睡大觉,而是坚持文明创建不停步,从深化思想道德教育、践行文明理念入手,不断提高景区居民文明程度;从严格各项法律法规执行入手,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从优化服务措施、发展生态景区入手,不断提高景区的核心竞争力;从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文明景区创建活力、树立文明优质高效形象入手,不断提高景区美誉度;从加强资源保护、建设可持续景区入手,不断提高文明创建的合力和活力。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书记刘泽富、管委会主任李成盛表示,大洪山再次获此殊荣,对进一步提升景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推进景区文化旅游产业和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景区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创建模式,巩固创建成果,努力把景区建成华中地区一流的佛教朝圣目的地和休闲度假胜地。(贺晓利)